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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错,他一个男人,叶天赐觉得用帅气无法确切的形容,用美这个字更贴切!
因为这个男人不光画着眼影,描着眉毛,鼻梁明显也修过,高挺的有些不正常。
更甚者,男子嘴唇上涂着口红,虽然口红的颜色很淡,但明眼人一下子就能看出来。
有一个当代流行词最能形容这个年轻男子,那就是“小鲜肉”!
而且是一个质量很高的小鲜肉!
“哇!好帅啊!”
“我怎么感觉在哪里见过这人?”
“我知道他是谁!是哥哥呀!”
“没错耶,真的是哥哥!”
......
周围,一下子聚拢过来六七个少男少女。
他们夸张的惊呼着,指着这个从兰博基尼跑车中出来的男子,满脸兴奋的嚷嚷不停。
一个年轻女孩从另一边下车,上前挽住了男子的手臂。
两人看起来并不般配,因为女孩长得实在太普通了,不过她身上穿金戴银,很像有钱人家的女孩。
看着这个小鲜肉,叶天赐唇角缓缓翘了起来。
并不是因为这个小鲜肉长得太像女人,也比女人漂亮,而是因为叶天赐认识他!
这小鲜肉不是别人,正是之前在蜀城被叶天赐教训过的马田宇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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